12月24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六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路政巡查时发现G8515广泸高速上行169KM+150M处的人行涵洞下堆积大量柴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过走访,六大队执法人员找到了当事人杨某。
据杨某介绍,由于马上要过年了,亲戚朋友都要来串门,柴禾堆积在家里既占用空间又不卫生,于是她便将柴禾抱到了涵洞里存放。调查清楚后,六大队执法人员当即指出私自在涵洞堆积杂物是违法违规行为,杂物如果不及时清理,不仅影响群众通行,严重的还会对防汛、救援等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同时还会引起火灾,影响行车和桥梁设施安全。
经过六大队执法人员的耐心讲解,当事人杨某认识到错误,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法队员进行清理自己在桥下堆放的柴禾。为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主动帮助杨某将柴禾搬到了他的家中。由于杨某的行为未造成后果,且积极进行整改,六大队执法人员运用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六大队执法人员将继续强化对公路用地范围和建控区的巡查力度,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营造畅、安、舒、美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